昌宁县完成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175357亩
近期,昌宁县利用有利天气条件,集中完成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175357亩,有效减少林区可燃物载量,提前消除和减少火灾隐患,提高科学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
昌宁县2024年实施计划烧除涉及10个乡(镇)、45个村(社区),规划小班344个,烧除总面积175357亩,集中烧除时间为2月19日至25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昌宁县严格执行《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通过乡镇规划、县林草局对重点地块督导、县森防指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确定烧除规模和时间,以“五个到位”有力措施确保计划烧除工作安全有效开展。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严格落实乡(镇)属地负责和管理责任,实施计划烧除的乡(镇)和村(社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烧除过程中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到现场组织实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宣传动员到位。乡(镇)、村(社区)根据县级公告和批准时间做好计划烧除宣传和公示公告,及时召开乡、村、组工作会、群众会、户长会,广泛张贴宣传公告、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应急小喇叭、微信、短信等各种媒体和各种宣传方式进行宣传。三是清山清林到位。在点火作业前组织人员对所审批的烧除范围进行“拉网式”清山清林,对林区内及林区周边的重要设施、文物场所、散居户、歇山窝棚、牧场、林区施工单位做足防火措施,将烧除区的人员及各种牲畜等转移到安全区域,严密做好防跑火、防无关人员进入的阻隔措施,严把林区入口关。四是应急准备到位。每个独立点烧区域专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点烧方案,明确指定点烧人员、力量配属和应急保障措施。县森林消防中队、县专业防火队严格备勤做好火灾扑救支援准备。五是火场管理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烧除的原则,严格执行“六烧六不烧”及其它野外用火规定,按批准的《昌宁县2024年计划烧除设计报告》实施计划烧除,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参与计划烧除作业。烧除结束的小班、林区留专人看守火场,做到“无明火、无烟、无气”再撤离,防止发生复燃和安全事故。
据了解,昌宁县在实施计划烧除期间,县级共派出指导组5组10人、扑防火力量6组60人配合乡镇开展计划烧除工作,县、乡(镇)、村(社区)、组共出动人员4688人;准备风力灭火机25台、点火器20个、油锯10台,出动森林消防运兵车2辆、森林消防车14辆,森林防火供水车12辆,为安全高效开展计划烧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人员和物资保障。
(供稿: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高雪燕 李佳娜 杨正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