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切实加强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工作
7月19日,昌宁县召开会议,部署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工作,对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再加压、再落实。 会议提出,昌宁县从2018年3月份开始,历时120多天,全面完成了先期5000多个疑似图斑的排查及后期1365个疑似图斑的现地核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要实现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的目标,监测、核查只完成了其中的两部分,截至7月18日,全县累计移送森林公安森林督查违法线索353起,目前已办结79起(含前期已经办结、未移送的),正在办理140起,未办理151起,移送案件数预计达600多起,执法查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 会议要求,昌宁县各乡镇林业站要彻底摸清辖区内的案件底数,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事实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森林公安机关提交《森林督查涉林违法线索移送书》。森林公安要切实担当起责任,实行分片组长负责制,与片区林业站长科学的用好、用活执法人员,林业站要主动协调、配合和服务,根据各片区的总任务数,不折不扣查处移交案件,做到每一个案件有一份答案。要把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森林督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对涉林案件查处整改务必做到行政处罚到位,刑事案件移送到位,执纪问责到位。对毁林开垦、经营性项目违法用地案件,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注重林地回收、恢复森林植被到位。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昌宁县共整合投入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森林公安民警、协勤122人,成立了昌宁县2018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涉林现场勘验技术组、案件办理组、涉林案件指导组、督查组和战果统计宣传报道车辆人员调配组五个工作组,为确保12月31日之前全面完成案件查处工作提供了保障。 (作者:昌宁县林业局 高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