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四个强化”实现“清明无火”
清明节期间,昌宁县紧紧围绕实现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的目标,做到思想重视不放松、工作标准不降低、防控措施不减力,以“四个强化”有力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无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有效保护了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提高严防死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开展县级林长巡林的方式多次深入到乡镇、重点防火区、防火检查站、瞭望台、护林点检查指导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清明节期间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开展巡林2次;强化督查检查,县级派出督查检查组53个,出动人数2770人次,督促各有关单位、乡镇和林场做到工作措施到位、力度不减。
强化火源管控。确定3月30日至4月6日为全县集中限时上坟时间。启动“无火清明”专项行动,按照“山下防火源,山上防火种”的要求,重点开展巡查巡逻和违法违规用火查处,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全力消除林区隐患。设卡登记检查,严格落实扫码登记进山,全员实名登记过往人员、车辆。13乡镇同步响应启动专项行动,以精准的工作措施实现辖区“清明无火”的目标。专项行动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0日,全县共设置防火检查点48个,制定专项行动方案22个,排查火灾隐患145处整改145处,教育、劝阻人员245人,查处野外违规用火11起,收村规民约违约金8500元。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广播响、课堂讲、微信发、入户送”和“抖音、快手、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在上门入户宣传和整合应急广播定时不定时宣传的同时,利用村组会议方式对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以案示警,震慑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送宣传提示短信2万余条,悬挂张贴横幅标语200余幅,拍摄抖音宣传视频12条,总播放量5万余次,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广播、电视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通告、森林火险气象预报,滚动播放森林草原防火标语和公益广告,营造了浓厚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及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确保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加强专业防火队管理和训练,县级30人的专业防火队严格落实24小时驻守值班制度,每天携带防灭火装备对县城面山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坟山坟地进行流动巡护,进一步织密织牢巡护网格;重点火险区2支18人的半专业防火队、重点林区乡镇4支81人的季节性专业扑火队和县、乡、村31支859人的应急扑火队、190支3007人的义务扑火队均部署在第一线执勤备勤,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供稿:昌宁县森林和草原灾害防控中心 高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