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昌宁县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无火清明”专项行动启动,切实抓好当前暨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行为,严防清明期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0日,在此期间,全县上下将围绕“小火当大火打,无火当有火防”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督查检查、应急值守、执纪问责,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更加显著的工作成效,坚决打赢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董萱说:“本次专项行动将由县森防指统一部署指挥、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完成,采取‘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分片负责’的方式进行,重点开展巡查巡逻和违法违规用火查处两项工作。另外,在特殊时段将增派执勤力量加强值守,13乡镇也将同步响应启动专项行动,以精准的工作措施实现辖区‘清明无火’的目标。”专项行动期间,将以“平安林区”创建为载体,以林区治安防控力量为依托,按照“山下防火源,山上防火种”的要求,设卡登记检查,全员实名登记过往人员、车辆,严管重点人员,严查入山火源,严禁野外用火,切实将火源堵在山下、控在林外,做到“见烟就查、违规就罚、顶格处罚”,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全力消除林区隐患,确保“清明无火、林区平安”。同时,全县各成员单位将按照进林区、进集市、进校园、进村寨“四进”要求,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系统、电视、短信、微信等平台,采取“宣传手册入户、标牌广告上路、防火板报进校、案例警示到村”等多种措施,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积极营造“人人参与防火、人人支持防火”的氛围。记者:穆建勋 段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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